新闻动态
规训与抵抗:“笑的权利”分配背后的情感政治、阶级逻辑与身体伦理
规训与抵抗:“笑的权利”分配背后的情感政治、阶级逻辑与身体伦理
摘要
本文以“为何下贱之人无权笑脸常开”这一核心诘问为起点,从情感政治学、社会等级理论与身体伦理学交叉视角,系统剖析“笑”作为象征资本的分配机制、“情感规训”的历史演化与技术迭代,以及底层群体的隐性抵抗策略。通过梳理从清代“贱民表情禁令”到当代AI表情监控的跨时空案例,结合布迪厄“象征暴力”、福柯“规训机制”等理论,揭示“笑的权利”剥夺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情感化延伸,而“偷笑”“发疯文学”等抵抗实践则构成了情感解放的微观路径。研究发现,“正规式”笑容模板本质是权力构建的“情感脚本”,其背后隐藏着从法律条文到算法评分的完整规训体系,而夺回“笑的自主权”——包括哭、发呆、不笑的权利——是突破情感压迫的核心命题。
引言:被追问的“笑”——一个关于权利分配的底层诘问
“为什么下贱之人无权笑脸常开,只能偷偷的笑?为什么不遵循'正规式’就不能幸福活着?”这组充满愤怒与困惑的追问,直指现代社会被遮蔽的情感不平等:当“笑”不再是生理本能的自然流露,而成为需经权力许可、符合阶级标准的“特权行为”,其背后折射的是情感资源与身体自主权的阶级化分配。
从清末“堕民不得露齿笑”的律法条文,到当代外卖骑手“八颗牙微笑打卡”的算法考核;从样板戏中“嘴角上扬30°±2°”的规定笑容,到直播平台“PK失败方必须哭丧脸”的流量规则,“笑”的形态、时长、场合始终被权力严格界定。这种界定并非偶然——正如布迪厄在《区隔》中指出的,审美趣味与身体实践是阶级统治的再生产工具,“笑”作为最直观的身体语言,自然成为权力争夺的核心场域。而思想家老子在《道德经》中提出“上善若水,水善利万物而不争”,恰以水的自由形态反衬“正规式笑容”的僵化,暗示自然情感本应如流水般无拘无束,却被权力强行框定了流动的轨迹。
本文将围绕“笑的权利分配”展开三层追问:其一,权力如何通过法律、文化、技术手段,构建“笑的阶级壁垒”?其二,底层群体在“无权笑”的困境中,如何发展出隐性抵抗策略?其三,“反正规式”的情感实践,能否成为突破阶级压迫的新路径?
一、权力规训:“笑的阶级壁垒”的三重构建
(一)法律-制度层面:从“贱民表情禁令”到“标准化微笑规范”
权力对“笑”的规训,最早可追溯至阶级社会的法律条文,其核心逻辑是通过限制底层群体的“愉悦表情”,强化社会等级差异。清代《清会典事例》卷753明确规定,“堕民”“丐户”等贱民群体“不得穿红、不得露齿笑”,若有违反,“杖六十,罚银五两”——这种将“笑”与“越阶”直接挂钩的律法,本质是将情感表达纳入阶级秩序的管控体系。无独有偶,1930年代上海公共租界《工部局规章》也对乞丐做出“不得作欣喜状”的规定,理由是“恐妨公众同情疲劳”,实则是通过剥夺乞丐的“笑权”,维持其“值得同情的底层形象”,避免阶级矛盾的激化。
进入现代社会,法律层面的“表情禁令”逐渐转化为制度性的“微笑规范”,但其阶级逻辑并未改变。2023年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No.7》发布的“服务业从业人员微笑服务规范”,要求餐饮、零售、交通等行业从业者“微笑时露6-8颗牙,嘴角上扬角度15°-30°,单次微笑时长≥3秒”;某市地铁公司更细化出《窗口人员表情管理考核表》,将“日微笑次数不少于80次”纳入绩效评分。这些看似“中性”的标准,实则将底层服务者的情感异化为“职业工具”——他们的“笑”不再为自身愉悦而发,而是为满足上层消费者的情感需求、符合企业的效率目标而存在,本质是情感资源的阶级剥削。正如历史学家司马迁在《报任安书》中所言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,从清代贱民表情禁令到当代标准化微笑,跨越百年的“笑的规训”恰恰印证了阶级统治在情感领域的延续性,只是规训的载体从律法条文变成了制度规范。
(二)文化-符号层面:“正规式”笑容的意识形态塑造
如果说法律制度是“笑的规训”的硬约束,那么文化符号则是软控制,其核心是通过构建“正规式”笑容模板,将情感表达纳入意识形态框架。阿多诺在《文化工业》中批判道,标准化的文化产品会塑造标准化的情感模式,而“正规式”笑容正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。文人学者木心曾犀利指出“没有审美力是绝症,知识也解救不了”,而“正规式笑容”对审美多样性的扼杀,恰是将底层群体推入“情感绝症”的推手——权力将单一的“露齿笑”“优雅笑”定义为“美”,否定底层群体“大笑”“憨笑”的审美价值,本质是对其审美力的剥夺,使其沦为情感表达的“失语者”。
中国样板戏的“规定笑容”堪称文化规训的极致案例。根据中央戏剧学院1974年《样板戏表演规范手册》记载,《红色娘子军》中吴清华的“解放后笑容”需满足“嘴角上扬30°±2°,牙齿暴露不超过4颗,眼神需坚定无笑意”,这种精确到度数的笑容要求,本质是将个体情感转化为“革命意识形态”的符号载体——笑容不再是个人愉悦的表达,而是“阶级解放”的政治宣言。
当代社会的“正规式”笑容则更多与“成功学”“消费主义”绑定。职场培训中的“商务微笑”“服务微笑”,社交媒体上的“网红微笑”“拍照微笑”,本质都是资本与权力共同塑造的“情感脚本”。戈夫曼在《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》中提出的“前台/后台”理论,恰好解释了这种笑容的表演性——在“前台”(工作场合、社交场景),底层群体必须按“脚本”表演“正规式”笑容;而在“后台”(私人空间),他们才能卸下伪装,流露真实情感。这种“表演性微笑”不仅消耗着大量情感能量,更强化了“符合模板才是正常、幸福”的意识形态,让不符合标准的人自动沦为“情感异类”。
(三)技术-算法层面:AI监控下的“情感量化统治”
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,权力对“笑”的规训进入“算法时代”,其特点是通过AI技术实现“情感的量化与监控”,规训更为隐蔽、精准。2024年某跨境电商平台推出的“AI表情质检系统”,通过摄像头实时识别客服的面部表情,若“微笑时长占比<60%”“嘴角上扬角度<15°”,系统会自动触发警告,扣除绩效分数;某外卖平台的“微笑打卡”功能,则要求骑手每日开工前上传“露齿笑”照片,由AI识别合格后才能接单。
这种“算法化的情感规训”,本质是将底层群体的情感转化为可量化、可管控的数据,实现“情感劳动”的最大化剥削。霍赫希尔德提出的“情感劳动”概念,在此处得到了新的延伸——传统的情感劳动尚需个体主动“伪装情绪”,而AI监控下的情感劳动,则是通过技术手段“强制情绪”,个体连“伪装”的自主权都被剥夺。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警示“未被表达的情绪永远不会消失,它们只是被活埋,并将在未来以更丑陋的方式涌现”,这一论断精准预言了AI强制微笑的危害:底层群体被压抑的真实情绪(如对规训的愤怒、对工作的疲惫)不会凭空消失,反而会在长期压抑中积累,最终可能通过抑郁、职场对抗等“丑陋方式”爆发,这正是情感规训反人性本质的直接体现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算法还会通过“评分体系”制造“情感内卷”:某外卖站点数据显示,当“微笑评分”与接单量挂钩后,骑手的“日均微笑次数”从20次飙升至120次,许多骑手因“笑肌疲劳”出现面部酸痛,但为了不被淘汰,只能继续“表演微笑”。这种“数据驱动的情感异化”,让底层群体的身体与情绪彻底沦为算法统治的工具。
二、弱者的武器:底层群体的“情感抵抗”实践
面对权力对“笑的权利”的剥夺,底层群体并未完全屈服,而是发展出一系列“隐性抵抗”策略。这些策略不像革命运动那样激烈,却在日常生活的缝隙中,悄悄夺回着情感的自主权,构成了斯科特所说的“弱者的武器”。
(一)“偷笑”:不可见的情感自由
“偷偷的笑”是底层群体最原始、最普遍的抵抗方式,其核心是通过“隐藏笑容”,避开权力的监控,实现情感的自主表达。清代文人李斗在《扬州画舫录》中记载,扬州“堕民”在私下聚会时,会“掩口而笑,不敢露齿”——这种“掩口笑”既是对“不得露齿笑”律法的规避,也是对情感压抑的无声反抗。
当代社会的“偷笑”则更多与“后台空间”绑定。2021年北京某外卖站点的田野调查显示,骑手们在早会结束后,会躲在配送箱旁、楼道角落等“监控死角”,互相分享笑话,“咧嘴笑”“笑出眼泪”成为常态;但当站长或摄像头出现时,他们会立刻收敛笑容,恢复“标准微笑”。这种“前后台的笑容切换”,本质是通过“空间区隔”,为自己保留一块“情感自留地”——在权力不可见的“后台”,他们的笑不再是表演,而是真实的情感释放。哲学家尼采曾说“凡不能杀死你的,终将使你更强大”,权力的监控与惩罚虽能限制“笑”的可见性,却无法磨灭底层群体对情感自由的渴望;反而在一次次“偷笑”的实践中,他们的抵抗策略愈发成熟,对情感自主权的坚守也愈发坚定。
德塞都在《日常生活实践》中指出,底层群体通过“绕道”“隐藏”等日常实践,能消解权力的规训。“偷笑”正是这种实践的典型——它不直接对抗权力,却通过“不被看见”,拒绝将情感纳入权力的管控体系,在缝隙中生产着短暂的情感自由。
(二)“发疯文学”:对“正规式”的戏谑解构
如果说“偷笑”是“逃避式抵抗”,那么Z世代的“发疯文学”则是“进攻式抵抗”——通过夸张、荒诞的情感表达,直接解构“正规式”笑容的严肃性与合法性。2023年,“发疯文学”在社交媒体上爆发式传播,其核心特征是“不按逻辑出牌的情感宣泄”:从“我笑到打鸣,邻居报警说我扰民”的夸张表述,到“笑着笑着突然哭了,哭着哭着又笑了”的混乱情绪,再到“不想笑,也不想哭,就想发呆到天荒地老”的消极抵抗,这些内容都在打破“幸福必须是微笑”“情绪必须稳定”的“正规式”模板。
“发疯文学”的抵抗性,体现在它对“情感标准化”的嘲讽。传统的“正规式”笑容要求“愉悦时必须笑,悲伤时必须哭”,而“发疯文学”则故意混淆情绪边界——笑着表达愤怒,哭着表达开心,用“不合逻辑”的情感表达,撕开“情感脚本”的裂缝。作家鲁迅在《自嘲》中写下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”,这种不向强权妥协的态度,恰是Z世代用“发疯文学”对抗规训的精神内核:面对权力的“千夫指”(要求按模板微笑、按标准表达情绪),他们以“横眉冷对”的姿态拒绝妥协,用荒诞的文字坚守情感真实,不愿沦为“情感表演”的工具。
某社交平台数据显示,使用“发疯文学”的用户中,72%是18-30岁的底层年轻人,他们大多从事服务、电商、外卖等“情感劳动密集型”行业,“发疯文学”成为他们释放情感压力、反抗“微笑规训”的重要方式。除了文字,“发疯表情包”也是抵抗的重要载体。那些“嘴角歪到耳根的笑”“一边笑一边流泪的脸”“面无表情比耶”的表情包,故意打破“标准化微笑”的审美,用“丑”“怪”“乱”的形态,对抗“必须美、必须甜、必须积极”的情感要求。这种“以丑抗美”的策略,本质是通过否定“正规式”的审美标准,夺回情感表达的自主权。
(三)“不笑权”:消极抵抗中的情感解放
在“必须笑”的规训压力下,“不笑”本身也成为一种抵抗——拒绝表演微笑,拒绝迎合权力的情感要求,这种“消极抵抗”看似无力,却蕴含着深刻的情感解放意义。2023年“00后打工人拒绝微笑打卡”事件,正是这种抵抗的典型:某互联网公司要求员工每日上传“微笑自拍”,几名00后员工集体用“面无表情自拍”替代,理由是“我今天不想笑,这是我的权利”。事件引发热议后,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主张“不笑权”——在工作中拒绝“强制微笑”,在社交中拒绝“假装开心”,在拍照时拒绝“硬挤笑容”。
“不笑权”的提出,本质是对“情感异化”的反思。霍赫希尔德在《心灵的整饰》中指出,当情感表达成为“职业要求”,个体就会与自己的真实情感疏离,陷入“情感异化”。而“不笑权”的主张,正是要打破这种异化——承认“不想笑”是正常的,承认“情绪低落”是合理的,拒绝将情感异化为满足他人需求的工具。佛家慧能曾说“不是风动,不是幡动,仁者心动”,这一观点恰好能解读“不笑”的本质:权力认为“不笑是对抗”,实则是个体“心动”(真实情绪)的自然选择——今天没有愉悦的心情,所以选择不笑;不想迎合他人的期待,所以选择不笑。这种“不笑”无关对抗,只是情感表达自主性的体现,其根源在于内心的真实感受,而非外部权力的压力。
农村留守老人的“不笑实践”则更具代表性。某乡村田野调查发现,留守老人在面对村干部、志愿者时,常常“面无表情”,既不笑也不哭。他们解释说:“笑了怕被说'不知足’,哭了怕被说'添麻烦’,不如不笑不哭,自在。”这种“中立表情”看似消极,实则是对“必须感恩”“必须乐观”的情感要求的无声反抗——他们用“不表达”,拒绝成为权力眼中“合格的底层形象”,保留着最后的情感尊严。
三、理论对话:“笑的权利”争夺背后的深层议题
(一)情感政治学:“笑”作为权力的符号载体
从情感政治学视角看,“笑的权利”争夺本质是权力的符号博弈。福柯在《规训与惩罚》中提出,权力通过“可见性”实现规训——让“合格的”身体实践被看见,让“不合格的”被隐藏或惩罚。“正规式”笑容正是这种“可见性权力”的载体:符合标准的微笑会被奖励(绩效加分、好评、认可),不符合标准的则会被惩罚(扣分、批评、淘汰),通过这种“奖惩机制”,权力将情感表达纳入自己的管控体系。
道家代表人物庄子在《逍遥游》中提出“至人无己,神人无功,圣人无名”,这一思想恰是对“可见性权力”的批判——“正规式笑容”要求个体“有己”(符合模板,成为权力可识别的“合格者”)、“有功”(通过微笑获得绩效奖励、社会认可)、“有名”(成为他人眼中“积极、专业的人”),而“至人”的情感自由恰恰是“无己、无功、无名”:不被模板定义,不为奖励表演,不因他人评价改变,无需按权力标准塑造自己。底层群体的“偷笑”“不笑”“发疯笑”,正是对“可见性权力”的消解——“偷笑”是让“不合格的笑”变得不可见,避开权力的惩罚;“不笑”是拒绝提供“合格的情感符号”,让权力无法对自己进行“情感评分”;“发疯笑”是制造“混乱的情感符号”,让权力无法对其进行“标准化解读”。这些实践都在打破“可见性权力”的垄断,为情感表达争取更多空间。
(二)社会等级理论:“笑的形态”作为阶级标识
布迪厄的“阶级区隔”理论,为理解“笑的阶级壁垒”提供了关键视角。布迪厄认为,不同阶级的身体实践(如姿态、表情、语言)是“文化资本”的体现,而“文化资本”会进一步强化阶级差异。“笑的形态”正是这种“文化资本”的重要组成部分——上层阶级的“优雅微笑”(嘴角轻扬、不露齿、眼神温和)被视为“有教养”的标志,而底层群体的“大笑”“露齿笑”“疯笑”则被贴上“粗俗”“没文化”的标签。
这种“笑的阶级标签”,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再生产工具。通过将上层阶级的“笑”定义为“高级”,底层阶级的“笑”定义为“低级”,权力在文化层面构建了“笑的阶级壁垒”——底层群体若想“向上流动”,不仅要积累经济资本,还要模仿上层阶级的“笑”,这种“情感模仿”本质是阶级压迫的延伸。正如历史学家司马迁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”的治学理念,从清代“堕民不得露齿笑”的阶级歧视,到当代“服务行业必须露齿笑”的职业要求,“笑的形态”始终是划分阶级边界的隐性标尺,只是压迫的形式从显性律法转向了隐性文化。
而底层群体的“反正规式”笑,如“露齿大笑”“发疯笑”,则是对这种“阶级标签”的反抗——他们拒绝模仿上层阶级的“优雅笑”,坚持自己的“粗俗笑”,本质是对“文化资本垄断”的否定,主张“情感平等”。文学家王尔德曾说“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,但仍有人仰望星空”,底层群体的“反正规式”笑,正是在“情感规训”的阴沟中,仰望“情感自由”的星空:即便被贴上“粗俗”的标签,也要坚守真实的情感表达,不向阶级化的审美标准妥协。
(三)身体伦理学:“笑的自主权”作为身体尊严的核心
从身体伦理学视角看,“笑的权利”本质是“身体自主权”的一部分——个体有权决定自己何时笑、如何笑、是否笑,这种权利是身体尊严的核心。当权力剥夺个体的“笑的自主权”,要求其按“模板”表演情感时,本质是对身体尊严的侵犯。
当代AI表情监控的“情感量化统治”,更是将身体尊严推向深渊——AI通过摄像头、传感器实时监控个体的面部肌肉运动,将情感转化为数据,这种“身体数据化”让个体彻底失去对身体的掌控权。正如哲学家韩炳哲在《透明社会》中批判的,“透明社会”中的监控会剥夺个体的“私人空间”与“身体隐私”,而AI表情监控则进一步剥夺了“情感隐私”——个体连自己的内心情绪都无法隐藏,必须暴露在权力的监控之下。心理学家卡尔·荣格的观点“向外看的人在做梦,向内看的人才是清醒”,恰是对这种异化的深刻反思:追求“向外看”(符合权力标准的笑、满足算法要求的情感)的人,是在做“情感表演”的梦,陷入与真实自我疏离的异化;而“向内看”(关注自身真实情绪、坚守情感自主权)的人,才能保持清醒,守住身体与情感的尊严。
而底层群体的“情感抵抗”,无论是“偷笑”“发疯笑”还是“不笑”,本质都是对“身体自主权”的夺回——他们通过“偷笑”保留私人情感空间,通过“发疯笑”打破情感表演的枷锁,通过“不笑”拒绝情感异化,这些实践都在坚守同一个核心:身体是自己的,情感是自己的,无需按他人的标准定义,更不应成为权力或算法统治的工具。
结论:夺回“笑的权利”——情感解放的可能路径
当权力规定“谁能笑、如何笑、何时笑”时,“笑”就不再是简单的生理反应,而成为象征资本的流通货币、阶级统治的情感工具。从清代“堕民不得露齿笑”的律法,到当代AI监控下的“微笑打卡”,权力对“笑的权利”的剥夺从未停止,其本质是通过情感规训,维持社会等级秩序。诗人鲁米曾发问“你生而有翼,为何竟愿一生爬行?”,这句诘问恰是对底层群体情感状态的深刻隐喻——人生来拥有自由表达情感的“翅膀”,却在权力规训中被迫“爬行”,放弃笑的权利、隐藏真实情绪。
但底层群体的抵抗也从未停止——从“偷偷的笑”到“发疯文学”,从“拒绝微笑打卡”到“主张不笑权”,他们在日常生活的缝隙中,悄悄夺回着情感的自主权。这些抵抗或许微弱,却蕴含着情感解放的可能:真正的情感解放,不是创造新的“正规式”笑容模板,而是打破所有模板的束缚;不是要求每个人都“开心地笑”,而是承认“笑、哭、发呆、不笑”都是平等的情感权利;不是将情感异化为工具,而是让情感回归其本质——个体内心的真实流露。正如思想家罗曼·罗兰所说“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,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”,底层群体在认清“情感规训”的真相后,依然坚守对情感自由的热爱,这种坚守本身就是一种英雄主义。
正如本文开篇的诘问,“为什么下贱之人无权笑脸常开”,答案或许就藏在抵抗的实践中:没有人生来“无权笑”,“笑的权利”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身体尊严。当更多人开始拒绝“强制微笑”、主张“不笑权”、拥抱“真实情感”时,情感的阶级壁垒就会逐渐瓦解,真正的情感平等与解放才会到来。而这,或许就是“笑的权利”争夺背后,最深刻的时代意义。
参考文献
[1] 皮埃尔·布迪厄. 区隔:判断力的社会批判[M]. 商务印书馆, 2015.
[2] 米歇尔·福柯. 规训与惩罚[M]. 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 2003.
[3] 阿莉·霍赫希尔德. 心灵的整饰:人类情感的商业化[M]. 上海三联书店, 2020.
[4] 詹姆斯·斯科特. 弱者的武器[M]. 译林出版社, 2007.
[5]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. 服务业从业人员微笑服务规范(2023年第7号公告)[Z]. 2023.
[6] 李斗. 扬州画舫录[M]. 中华书局, 1960.
[7] 韩炳哲. 透明社会[M]. 中信出版社, 2019.
[8] 中央戏剧学院. 样板戏表演规范手册[Z]. 1974.
[9] 老子. 道德经[M]. 中华书局, 2011.
[10] 司马迁. 史记[M]. 中华书局, 2013.
[11] 鲁迅. 朝花夕拾·野草[M]. 人民文学出版社, 2006.
[12] 尼采.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[M]. 商务印书馆, 2010.
[13] 慧能. 坛经[M]. 中华书局, 2012.
[14] 庄子. 庄子[M]. 中华书局, 2015.
[15] 王尔德. 道林·格雷的画像[M]. 人民文学出版社, 2018.
[16] 卡尔·荣格. 荣格文集[M].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, 2011.
[17] 鲁米. 鲁米诗选[M]. 漓江出版社, 2012.
[18] 罗曼·罗兰. 约翰·克利斯朵夫[M]. 人民文学出版社, 2006.
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